追問
  2.9萬個停車位
  收支將何時公佈
  文/許琛
  各媒體近日對全市的路內停車一年到底向政府交了多少錢頗有爭議,究竟是近2億還是2600萬?廣州停車場協會會長潘國璠則認為各家數據互相打架,正是反映了目前廣州路內停車的亂象。
  比如,由於在聽證方案中市物價局對全市停車位統計口徑中只有“路內停車位3.5萬個”,然而此前市物價局上報市政府方案中此數據卻為4.5萬,隨後又公佈稱路內停車中交由德生和廣州電子泊車兩家公司經營的“咪表停車泊位”共有6500個。據稱,這6500個咪表停車位基本分佈在中心城區,並不包括增城、從化、番禺、花都、南沙等地的市政道路咪表停車位。
  潘國璠開誠佈公地說,經營咪表的兩家公司首先必須向市財政繳納咪表經營權收費,其征收對象是市財政,約為1200萬元;此外還需要向車位的屬地區政府交納占道費,約為1440萬元。6500個咪表停車繳納財政的成本就有2640萬元。
  而其餘尚存2.9萬個停車位(按照物價部門提供給聽證會的數據)同樣有占用市政道路的,同樣需要交經營費和占道費,這筆經費的去向目前沒有公佈。
  “一個可能的去向是被屬地區政府以占道費的名義收走;二是剩餘的2.9萬個咪表停車位的經營權沒有公開,不知道區政府通過何種手段選擇經營企業,也不知道經營費到底收了多少。此外,還可能有部分屬於內街內巷車位,按規定其停車費由街道和居委會管理經營,方案中也沒有提及收支去向?”
  曹志偉質疑道,為何3.5萬個路內停車位,包括設置咪表和沒有設置的,但一直有關部門向外公佈只有6500個咪表的收支情況,其餘的2.9萬個路內停車收支到哪去了?他建議,全面清理目前存在的路邊占道收費停車場。由市交委、市公安交警支隊組織各區的相關管理部門對路邊占道停車場進行全面的清理:對無證違法經營的,應立即予以取締;對已經審批,但佈局不合理,影響了交通的要進行調整,到期不再續批;對已經審批,暫時不影響交通的,應有計劃地逐步減少。
  經全面清理後保留的路邊占道停車場,現場應統一懸掛標準的公示牌,由市交委製作一份廣州市占道路邊停車場的地圖,並網上公示,以便於市民查閱、使用和監督。經審批的路邊占道停車場收費應統一納入財政預算收入,並且每年報市人大審核,讓車主瞭解多收的資金花在哪裡,讓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獲得實惠。
  許琛  (原標題:2.9萬個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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